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未對有限空間場所進行辨識并建立有限空間臺賬; 噴漆間未設(shè)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
對應權(quán)責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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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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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開平市德科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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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783MA4WB28U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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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開平市德科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未對有限空間場所進行辨識并建立有限空間臺賬,噴漆、調(diào)漆間安全設(shè)施設(shè)備未按規(guī)定安裝使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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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翠山湖)應急罰〔202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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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作業(yè)現(xiàn)場管理類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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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工貿(mào)企業(yè)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管理與監(jiān)督暫行規(guī)定》第三十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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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jié)果 |
決定對開平市德科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未對有限空間場所進行辨識并建立有限空間臺賬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10000元(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對開平市德科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噴漆間未設(shè)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10000元(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按照“違反不同的法律規(guī)定,或者違反同一條款的不同違法情形,有兩個以上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應當適用不同的法律規(guī)定或者同一法律規(guī)定的不同違法情形,分別裁量,合并處罰”的原則,合并作出人民幣20000元(貳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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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3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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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guān) |
開平市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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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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